悬挂国徽,张贴横幅,摆设桌椅,不到二十分钟,村委会变身法庭,简易不失庄严肃穆。2022年4月1日,五峰法院巡回法庭在仁和坪镇富裕冲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近五十名村民群众现场旁听。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同样是宅基地纠纷,有的主动退让三尺,有的兄弟反目为仇。原被告系亲兄弟,原本居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各自分得几间老房。2004年原告将自家两间老房拆除,另行择地新建住房,被告2010年亦将剩余两间老房拆除,原地新建住房。二人矛盾由来已久,曾因赡养老人对簿公堂,多年恩怨越积越深。后被告私自在老宅基地上搭建鸡圈、简易柴棚,阻拦原告复垦经营,主张对老宅基地亦有使用权,引发新一轮争执,经镇村干部多次调解,再起诉讼。
庭审中,在法官引导下,双方有序举证质证、发表意见,旁听群众现场观摩“官司怎么打”“道理怎么辩”“矛盾怎么解”。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组织双方调解,虽最终仍未完全达成一致,但双方态度发生转变,情绪渐渐缓和。法官现场宣传普及相邻关系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管理规定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促进邻里之间和睦友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五峰法院坚持弘扬新时代“背篓法庭”精神,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变坐堂审案为上门解纷,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感受公平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