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伍远海犯滥伐林木罪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5日作出(2022)鄂0529刑初26号刑事判决书,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伍远海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同年9月28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看守所以被告人伍远海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建议法院对其组织诊断,并作出暂不收押通知书。同年10月9日罪犯伍远海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经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组织诊断,认为罪犯伍远海所患疾病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且达到了其规定的严重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四条、第五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罪犯伍远海暂予监外执行。
现本院将上述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间,如对本院上述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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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