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加深对新规的理解运用,结合“三学一促”主题活动要求,5月29日下午,五峰法院民事审判团队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在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五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雷文出席学习活动,活动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志立主持。
学习会上,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高峰从律师调查令的法律依据和性质、哪些程序中可以申请律师调查令、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范围、申请律师调查令的程序等四个方面详细讲解了相关知识点。立案庭法官助理周海峰详细解读了新《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部分条文,重点从自认规则、司法鉴定、电子证据、书证提出命令等方面讲解了新证据规定的变化内容。参加学习的干警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新《证据规定》内容,提升业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王志立副院长对学习活动进行总结时要求,办案人员要增强学习意识,积极参加培训,利用业余时间开展业务自学,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