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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五峰一男子非法猎杀豹猫被判刑

2022-11-30 17:47
来源: 五峰法院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为禁猎区,全年禁止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今天审判的案件以案释法,能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方面给群众更多警示,也提醒我们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落实落细,健全工作机制,共同筑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屏障。”一名来自五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工作人员在公开庭审后这样说道。

11月22日,五峰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五峰法院院长蒋正担任审判长,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有关人员及社区居民共计30余人参与旁听。

2022年5月,被告人吴某某因其饲养的家禽被不明动物咬死,在其住宅旁的鸡圈中放置扑兽夹,于次日凌晨5时捕到豹猫一只,并持钢钎击打豹猫头部将豹猫杀害,后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鉴定,吴某某猎杀的豹猫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整体价值7500元。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开展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被告人吴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其非法狩猎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最终,五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野生动物资源生态损害赔偿费用7500元,并在本地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以后我们要多学法,了解更多的野生动物知识,懂法才能更好守法。”旁听庭审的居民感叹道。

“案件中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认知模糊是案发重要原因,但普法宣传、过程监管等工作也要更加引起重视。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宣传,有效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同时加强过程监管,及时制止此类犯罪行为;在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合法财产、维护合法权益时给以更多法律支持和引导,让人民群众的权益能合法申诉、依法维护。”审判长蒋正说道。

下一步,五峰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立县”战略,从共同缔造、普法宣传、公益诉讼、刑事审判、生态修复等方面多路径持续推进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为五峰创建“两山”示范县贡献法院力量。